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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二次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徵件通知

有關115年第二梯次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詳細說明如下:

系所截止日期:115年8月10日 中午12:00前,將資料備齊繳至辦公室。

*徵件公告已置放於網站 :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4-1524-312140.php?Lang=zh-tw

 

一、繳交資料(紙本+電子)
(一) 紙本資料:通過之計畫紙本資料,請依計畫類別分開排序。

1.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依計畫類別擇用繳交資料02或03


(二) 電子檔:

1.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繳交資料02或03 (以PDF檔案提交)

二、重要補充說明

(一)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必須是外"實習 Internship""課程""訓練""研究""語言學習"皆不符合規定。教育部對於審件相當嚴格,往年曾經通過補助的案例,不代表可透過既有的資料重新提交申請,請申請者務必自行重新檢視是否符合規定。

(二)若獲補助,執行單位(院系所)須支付教育部核定補助款至少20%之配合款,且配合款不得使用政府機構經費

(三)計畫主持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選送生須提出外語能力相關證明。各計畫主持人須於選送生出國前一個月至指定網站登入選送生個人基本資料、協助簽署行政契約書,並於選送生返國後2周內完成心得報告、問卷調查及與本處辦理結案等事宜。

三、教育部補助要點請見「參考資料01」,本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甄選辦法請參考「參考資料02」,計畫預算編列原則請參考「參考資料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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