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赴藝術大學等共7校交流申請說明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赴藝術大學等共7校交流申請說明
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5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封(格式不限,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
(如作品集、演奏影片檔等,請另燒成光碟或存至隨身碟提交,申請藝術大學建議附上)
系所收件截止:113.04.06(一)請同學注意時間。
推廣中心網站:https://exten.site.nthu.edu.tw/p/412-1213-7317.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