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申請
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申請
說明:
一、辦理項目: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二、名額:藝術學院推薦 1 名學生,得備取 1 名。
三、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
(二)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GPA 3.76(含)以上者。
(三)歷年操行等級均為 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四)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三、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
(三)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四)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四、辦理時程:於113年3月6日中午12:00前將相關申請文件送至系辦公室,逾期欠難受理。
五、獎學金資訊並公告於清華助學系統 (網址https://meo110.wwlc.nthu.edu.tw/,學生註冊登錄後可查詢,並下載辦法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