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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Music

112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選注意事項

一、口試時間:112526(),請於報到時間完成報到手續。

二、報到地點:本校南大校區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 音樂學系系館,為避免發生交叉感染,甄試當天請考生親友儘可能不要陪考,尤其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

       休息室:音樂學系系館B101教室

三、應帶物品:請攜帶雙證件應試(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學測准考證或貼有近照之身分證件正本,如健保卡或護照等)。於現場報到時詳實查驗身分。具身心障礙、特殊境遇之優先錄取身分考生,請攜帶證明文件之正本,一併於現場報到核驗。

 

  • 考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第二階段甄試,有以下情形者,應於所報考學系(班/組)第二階段甄試日前,儘速向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提出申請(詳如第2頁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文件,經查驗審核通過之考生,將以「學測+書審」方式評比,絕無異議。
    • 狀況:個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甄試。
      1. 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且經醫師判定不可外出應試之確診通報病例者。

 ※考生如為中重症確診者請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且經主治醫師判定不可外出應試之確診通報病例考生(須持有隔離治療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文件),申請因應疫情之應變方案,以學系於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所定「甄試日當日」據以判斷考生身分,請於5月13日起向本中心申請。倘有私自參加甄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最重將取消甄試成績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後續處理,請考生切勿以身試法。

                     2.因疫情所致滯留境外,且於甄試日前無法返台,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審核通過。

※甄試日期前考生有上述情形者,應屆畢業生請透過所就讀之高中向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招聯會)申請,非應屆畢業生則請至招聯會網站(www.jbcrc.edu.tw)下載申請表向招聯會申請,或與招聯會聯絡02-2368-1913,申請期限至112年4月28日下午5時止。

※本方案公布後,因個人素出國而有以上情形者不得適用。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調整,考量輕症或無症狀之輕症民眾已無通報及強制隔離之必要,鼓勵考生主動通報身體健康狀況,如為篩檢陽性(無症狀/輕症)之考生可於甄試日前2日向學系申請至「備用試場」應試,並注意自己體溫、落實自我健康管理。
  • 考生應試時應遵守學系公告之二階甄試相關規定,如甄試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亦應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應試(參閱考生須知第1頁之「應試攜帶證件」說明)且配合查核身分。甄試當日請提早出門,避免因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耽誤,建議至少開始20分鐘前至甄試地點。
  • 為避免發生交叉感染,甄試當天請考生親友儘可能不要陪考,尤其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若需參與甄試學系所辦之說明會,相關注意事項請見各學系網頁公告。
  • 相關疫情防治措施,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https://www.cdc.gov.tw/。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疫情,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隨時留意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專區公告訊息(https://adms.site.nthu.edu.tw/)。
  • 考生服務信箱:adms@my.nthu.edu.tw、服務專線:03-5715131轉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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