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ertwrtew

注意!兒歌伴奏檢定時間改至14:30開始~103學年度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兒歌伴奏基本能力授證檢定考試要點

公      告

一、報名日期:104年4月23日至5月4日止

二、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

三、考試順序:視奏→伴奏→移調→指定曲→自選曲(自選曲請背譜,指定曲可看譜彈奏)

四、考試日期:104年5月8日(五)下午14:30開始(依實際報名人數調整)。

五、考試地點:音樂館A202教室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兒歌伴奏基本能力授證檢定要點

一、主旨:鼓勵學生發展兒歌伴奏能力,提升音樂教學的能力。

二、辦理單位:音樂系主辦、教務處協辦。

三、報名:

(一)資格:本校全體學生(含進修部)。

(二)日期:1、每年四、五月間辦理一次,由教務處公告之,並於檢定前兩週受理報名。

      2、必要時得增減辦理次數。

(三)手續:1、填寫報名表。

           2、繳交報名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3、除人數不足停辦外,報名後概不退費。

四、檢定:

      (一)內容:1、自選曲一首。

         2、指定曲:參與檢定者在下列曲中任8首,由檢定小組在8首中抽取2首。

              甜蜜的家庭、小毛驢、都達爾和瑪麗亞、魚兒水中游、野宴、平安

              夜、快樂的向前走、太湖船、春神來了、西風的話、送別、遊戲、

              努力趁年少、瑞典進行曲、吐魯進行曲。

         3、視奏、即興伴奏、移週:由檢定小組指定4~8小節的曲調,測驗其視奏、

            即興伴奏、移調能力(12個大調)。

      (二)考試順序:視奏→移調→移調伴奏→指定曲→自選曲。

      (三)評分:自選曲佔30%,指定曲佔30%,視奏、即興伴奏、移調佔40%。

      (四)地點: 音樂館。

五、授證:合格者,依行政程序由教務處將名單陳請校長頒證書。

六、本要點經音樂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