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ertwrtew

111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選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選注意事項

一、口試時間:111527(),請於報到時間完成報到手續。

二、報到地點:本校南大校區 (新竹市南大路521) 音樂系館,因應疫情,為維護考生權益,此次不開放家長陪考。

      休息區 : 音樂系館A102教室。

三、應帶物品:請攜帶雙證件應試(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學測准考證或貼有近照之身分證件正本,如健保卡或護照等)。於現場報到時詳實查驗身分。具身心障礙、特殊境遇之優先錄取身分考生,請攜帶證明文件之正本,一併於現場報到核驗。

【防疫配合事項】懇請各位考生與家長請務必詳讀與協助配合!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於考試當日前14天內,有去過第一、二級流行地區(含轉機)或有第一、二、三級旅遊疫情建議地區之境外旅遊、居住或接觸者,應確實配合我國中央政府防疫政策,實施各項檢疫及自我防護措施,以防新冠肺炎疫情擴大。

相關疫情防治措施,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https://www.cdc.gov.tw/)。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疫情,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隨時留意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專區公告訊息(http://admission.nthu.edu.tw/)。

考生服務信箱:adms@my.nthu.edu.tw、服務專線:03-5715131 33001

二、因疫情影響,提醒考生留意本校招策中心之公告,並注意身體健康,考生若屬「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之「自主健康管理」,除就醫採檢尚未接獲結果者外,均須依校系規定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並於甄試活動前1~3日檢附相關證明通報本校招生策略中心,並且於甄試當日考生需由家人接送或搭乘防疫計程車,不可搭乘大眾交通運輸,抵達指定甄試館舍後,聽從專人之引導至指定試場應試,避免與一般考生接觸。

三、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如近期有旅遊史或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考試當日應主動告知試務人員,請立即就醫。

四、為避免發生交叉感染,甄試當天請家長勿進入試場或考生等候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