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音樂館琴房使用管理要點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音樂館琴房使用管理要點
一、依據「本校場地設備管理收支要點之規定,為有效管理及使用音樂館琴房,特訂定此使用管理要點。
二、琴房開放時間:
(一)學期中週一至週五(8時至23時),週六及週日(13至22時、
(二)寒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9時至17時),週六及週日不開放。
三、琴房登記使用:
(一)使用平台鋼琴琴房採「兩時段登記制」(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下午3時,登記時須繳學生證、離開時取回)。其他琴房分音樂系、音樂輔系及外系專用琴房,無須登記可自由練習
(二)使用平台鋼琴琴房,至系辦公室登記。主修鋼琴者每時段以二小時為限(大四以三小時為限)、副修鋼琴者則以ㄧ小時為限(期末術科考試前兩週,調整為大四主修鋼琴者每日四小時、其他主修鋼琴者每日二小時、副修鋼琴者以一小時為限)。不得連續登記同一琴房。(週五晚間及週日練習,所有琴房均採登記制,辦法同上。)
(三)使用琴房須收費者,由系辦依登記表暫為代收,於五日內彙整送出納收執開據。
四、琴房使用收費: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使用琴房及相關音樂教室收費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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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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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立式鋼琴
無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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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立式
鋼琴
有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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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型
鋼琴
有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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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教室
有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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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鋼琴
有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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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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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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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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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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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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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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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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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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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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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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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B406、B407琴房供學生家教使用,每小時收費100元。
(三)學期中學生於規定時間登記使用琴房練琴,免予收費。
五、琴房使用相關規定:
(一)登記琴點後,15分鐘未到,即失去該琴房此次之練琴權。
(二)琴鍵上不得置放物品、琴房內禁止堆放私人物品。
(三)琴房可飲用白開水,但勿置放鋼琴上,嚴禁食物帶入琴房。
(四)不遵守琴房相關規定者,需提供30分鐘愛系服務,抑或一週不得使用琴房。
(五)琴房清潔由大ㄧ及大二學生負責打掃,於期初排定輪值名單,應每週清掃地板、鋼琴、窗戶等,系學會負責督導檢查,檢查結果提供該班導師作為期末操行成績之參考。
(六)教師及學生不得私下使用琴房及安排家教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