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音樂學系100學年度協奏曲比賽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音樂學系100學年度協奏曲比賽辦法
一、 參賽資格:限本校音樂學系大學部在校生。
二、 比賽時間:民國100年10月3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三、 比賽地點:音樂館演奏廳。
四、 比賽組別:分鋼琴、弦樂、管樂、打擊及聲樂組,擇優錄取三名優勝者。
五、 比賽曲目:鋼琴、弦樂、管樂、打擊組-須準備完整曲目(多樂章或單樂章之完整曲目);聲樂組-須準備歌劇詠嘆調兩首。
六、 優勝者將於100學年度上學期期末,與本系管弦樂團演出,並獲頒優勝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附註:
1、報名截止日期:100年8月31日。請自音樂系網頁下載報名表, 填妥後mail至w96ms001@mail.nhcue.edu.tw,並請以電話確認完成報名手續(03-5213132轉3103黃小姐)。
2、比賽曲目請參考圖書館現有之管弦樂藏譜,建議在決定比賽曲目前,先與管弦樂團指揮劉子修老師研商曲目演出之可行性。
3、比賽時須自備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