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學生更換主修科目申請表
申請表必須親自填寫,不得代填。
在校期間更換主修科目以一次為限。
更換主修者,須參加當學期主修期末術科會考,並須達該次會考之平均成績。如因身體狀況必須更換主修者,不在此例,但須提系務會議討論。
申請截止日期:期末術科會考前二週。
申請書須由本人送交系主任,並經系主任簽字同意。
國立清華大學 學生更換主修科目申請表.docx